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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指南
发布时间:2022-11-08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配置员

江苏省“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指南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有”好教师、做学生引路人等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有关部署,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启动“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的通知》(苏教办师〔2019〕2号,下称《通知》)精神,制定《江苏省“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指南》(下称《建设指南》)。

一、建设目标

通过“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将团队建成“师德师风典范、教书育人示范、教研科研模范”,引领广大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教师。通过“四有”好教师团队,寻求教师教育方式的新突破,探索新的育人模式和发展路径,践行新时代立德树人的新理念。

二、建设流程

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设区市、县(县、区)教师发展机构,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组织学习《通知》,领会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的目的、任务、价值和意义。有条件的学校均应主动积极开展“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

1.组建团队

“四有”好教师团队由领衔的名师名校长、中青年骨干教师和优秀青年教师三部分人员组成,要求学科跨度合理、层次梯队合理、年龄结构合理。同时,“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学校要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内,选择一所或若干个同类型的乡村学校,结对帮扶,定点带动,帮助他们建设相同性质的团队,促进城乡共建、协同发展。

2.团队建设

“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应根据实际,提炼出学校发展或区域教育发展的重要问题,设计“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方案,积极开展针对性好、规范性强、实效性高的高水平建设活动。“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以破解难题为建设导向,以项目研究为建设载体,以教育科研为建设路径,以问题探究为建设形式,以方法创新为建设手段,坚持师德为先,探索新时代育人模式变革的新路径,探寻城乡教育一体化的新举措,探求教师教育协同发展的新突破。

3.建设评价

“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评价主要内容为团队文化建设情况、难题破解情况、成员发展情况,团队建设学校发展情况,结对学校协同发展情况,等等。评价方式为自我评价、社会评价和专业机构评价。

三、职责分工

1.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为“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

2.团队建设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是“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的主体,要自觉、自主、自动有序开展“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活动。要将如何协同进行教师教育纳入团队建设方案。

3.高等院校。高等院校特别是师范院校为“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提供理论研究、科研指导和高端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支持。

4.教师发展机构。省教师培训中心,统筹管理,专业指导,专注相关研究、开发系列培训,指导工作开展,组织经验交流;设区市教师发展机构是区域“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协同推进区域内“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做好指导、服务和管理工作。

四、保障措施

1.建设培训。省师干训中心组织设区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负责人和设区市教师发展机构负责人培训,首批省级“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试点单位负责人培训和团队骨干教师培训。设区市教师发展机构做好区域内“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的相关培训。

2.经费支撑。为了更好地开展“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工作,2020年各设区市要建设“四有”好教师团队不少于  30个,其中推荐为省级重点培育的不少于 5个;省师干训中心通过建设方案查阅、建设现场观摩等方式,选定省级重点培育试点团队。对“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成效显著的地区,给予专门的奖补经费用于统筹推进“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工作。

 3.联动机制。鼓励、支持团队建设试点单位横向交流、跨区合作、联手共进。省市联合确定系列学术论坛主题,举办高品质、高水平的学术论坛,以提升“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的内涵,辐射建设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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