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2023—2024学年中小学课程(教学)
计划安排
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构建具有校本特色的课程体系,是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学校贯彻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版)》《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20版)》《普通高中学科课程标准(2020版)》和《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等精神,科学合理地编制课程计划,促进青少年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一、课程(教学)计划安排及说明
(一)常州市义务教育一至六年级课程(教学)计划安排表
课程门类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各学科课时数 | 占总课时的比例 | ||
道德与法治 | 2 | 2 | 2 | 2 | 2 | 2 | 420 | 7.0% | ||
语 文 | 8 | 8 | 7 | 7 | 6 | 6 | 1470 | 24.4% | ||
数 学 | 5 | 5 | 4 | 4 | 5 | 5 | 980 | 16.3% | ||
外 语 | 3 | 3 | 3 | 3 | 420 | 7.0% | ||||
科 学 | 1 | 1 | 2 | 2 | 2 | 2 | 350 | 5.8% | ||
体育与健康 | 4 | 4 | 3 | 3 | 3 | 3 | 700 | 11.6% | ||
课程门类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各学科课时数 | 占总课时的比例 | ||
音 乐 | 2 | 2 | 2 | 2 | 2 | 2 | 420 | 7.0% | ||
美 术 | 2 | 2 | 2 | 2 | 2 | 2 | 420 | 7.0% | ||
劳动和综合实践 | 1 | 1 | 2 | 2 | 2 | 2 | 350 | 5.8% | ||
地方和校本课程 | 1 | 1 | 2 | 2 | 2 | 2 | 350 | 5.8% | ||
信息科技 | 1 | 1 | 1 | 1 | 140 | 2.3% | ||||
周学科课时数 | 26 | 26 | 30 | 30 | 30 | 30 | 30 | |||
活
动 | 晨会(夕会) | 每 天 10 分 钟 | ||||||||
体育活动 | 1 | 1 | 2 | 2 | 2 | 2 | ||||
周活动课时 | 1 | 1 | 2 | 2 | 2 | 2 | ||||
学年总课时数 | 910 | 910 | 1050 | 1050 | 1050 | 1050 | 6020 | |||
(二)常州市义务教育七至九年级(初中)课程(教学)计划安排表
课程门类 | 七 | 八 | 九 | 初中阶段总课时数 | 各科占学科类课程总时数百分比(%) | |
道德与法治 | 2 | 2 | 2 | 206 | 5.9% | |
语 文 | 5 | 5 | 5 | 515 | 14.7% | |
数 学 | 5 | 5 | 5 | 515 | 14.7% | |
外 语 | 4 | 4 | 4 | 412 | 11.8% | |
历 史 | 2 | 2 | 2 | 206 | 5.9% | |
地 理 | 2 | 2 | 140 | 4.0% | ||
物 理 | 3 | 3 | 204 | 5.8% | ||
课程门类 | 七 | 八 | 九 | 初中阶段总课时数 | 各科占学科类课程总时数百分比(%) | |
化 学 | 4 | 132 | 3.8% | |||
生 物 学 | 3 | 2 | 175 | 5.0% | ||
体育与健康 | 3 | 3 | 3 | 309 | 8.8% | |
音 乐 | 1 | 1 | 1 | 103 | 2.9% | |
美 术 | 1 | 1 | 1 | 103 | 2.9% | |
劳动和综合实践 | 3 | 1 | 2 | 206 | 5.9% | |
地方和校本课程 | 2 | 1 | 2 | 171 | 4.9% | |
信息科技 | 1 | 2 | 0 | 105 | 3.0% | |
周学科课时数 | 34 | 34 | 34 | |||
少先队或班团活动 | 1 | 1 | 1 | |||
活动 | 体育活动 | 2 | 2 | 2 | ||
周活动 课时 | 3 | 3 | 3 | |||
学年总课时数 | 1190 | 1190 | 1122 | 3502 |
(三)常州市普通高中一年级课程方案
学习领域 | 科目 | 上学期 | 下学期 | 学分 | |||
第1学段 | 第2学段 | 第3学段 | 第4学段 | ||||
语言与文学 | 语文 | 必修上 /4 | 必修下 /4 | 8 | |||
外语 | 必修1 /2 | 必修2 /2 | 必修3 /2 | 选择性必修1 /2 | 8 | ||
数学 | 数学 | 必修1 /4 | 必修2 /4 | 8 | |||
人文与社会 | 思想政治 | 必修1、必修2 /2 | 必修3 /2 | 4 | |||
历史 | 必修上 /2 | 必修下 /2 | 4 | ||||
地理 | 必修1 /2 | 必修2 /2 | 4 | ||||
科学 | |||||||
物理 | 必修1 /2 | 必修2 /2 | 4 | ||||
化学 | 必修1 /2 | 必修2 /2 | 4 | ||||
生物学 | 必修1 /2 | 必修2 /2 | 4 | ||||
技术 | 信息技术 | 必修1 /1 | 必修2 /2 | 3 | |||
通用技术 | 必修1 /1 | 选修 /1 | 2 | ||||
艺术 | 美术 | 6个选择性必修模块选1 /1 | 美术鉴赏 /1 | 2 | |||
音乐 | 6个选择性必修模块选1 /1 | 音乐鉴赏 /1 | 2 | ||||
体育与健康 | 体能模块、健康教育模块1/3、必修选学六大运动技能 | 4 | |||||
综合实践活动 | 研究性学习 | 必修 /3 | 必修 /3 | 6 | |||
社区服务 | 参加5个工作日以上 | 1 | |||||
社会实践 | 参加1周社会实践活动 | 2 | |||||
校本课程 | 必选 /2 | 必选 /2 | 4* | ||||
学生活动 (班会、自习等) | 2~4 | 2~4 | 1~5 | 1~5 | |||
周课时总数 | 36 | 36 | 38 | 38 | |||
学分 | 必修:68学分 选修:不超过10学分 |
(四)常州市普通高中二、三年级课程方案
学习 领域 | 科目 | 高二 | 高三 | |||||||||||
上学期 | 下学期 | 学分 | 上学期 | 下学期 | 学分 | |||||||||
学段1 | 学段2 | 学段3 | 学段4 | 学段1 | 学段2 | 总
复
习 | ||||||||
语言 与 文学 | 语文 | 选择性必修上+选修1/4 | 选择性必修中+选修 2/4 | 4+4* | 选择性必修下+选修3/4 | 2+2* | ||||||||
外语 | 选择性必修2/2 | 选择性必修3/2 | 选择性必修4/ 2 | 选修1/2 | 6+2* | 选修 2/2 | 选修3/2 | 4* | ||||||
数学 | 选择性必修1/3 | 选择性必修2/3 | 6 | 选修/6 | 6* | |||||||||
人文 与 社会 | 思想 政治 | 必修4/2 | 选择性必修/2 | 4 | 复习 | 2* | ||||||||
历史 | 选择性必修1/2 | 选择性必修2/2 | 选择性必修3/2 | 选修/2 | 6+2* | 复习 | 2* | |||||||
地理 | 选择性必修1/2 | 选择性必修2 /2 | 选择性必修3/2 | 6 | 复习 | 2* | ||||||||
科学
| ||||||||||||||
物理 | 必修3/2 | 选择性必修1/2 | 选择性必修2/2 | 选择性必修3/2 | 8 | 选修 | 2* | |||||||
化学 | 选择性必修1/2 | 选择性必修2/2 | 选择性必修3/2 | 6 | 复习 | 2* | ||||||||
生物学 | 选择性必修1/2 | 选择性必修2/2 | 选择性必修3/2 | 6 | 复习 | 2* | ||||||||
技术 | 信息 技术 | 选修 /2 | 2* | |||||||||||
通用 技术 | 必修2 | 2 | ||||||||||||
艺 术 | 美术 | 美术鉴赏 /1 | 1 | |||||||||||
音乐 | 音乐鉴赏 /1 | 1 | ||||||||||||
体育与健康 | 健康教育模块1/3、必修选学六大运动技能 | 4 | 健康教育模块1/3、必修选学六大运动技能 | 4 | ||||||||||
综合实践活动 | 研究性 学习 | 必修 /3 | 必修 /3 | 6 | 必修 /3 | 3 | ||||||||
社区 服务 | 参加5个工作日以上 | 1 | ||||||||||||
社会 实践 | 参加1周社会实践 | 2 | 参加1周 社会实践 | 2 | ||||||||||
校本课程 | 必选 /2 | 必选 /2 | 4* | |||||||||||
周课时总数 | 40 | 40 | 40 | 40 | 40 | 40 | 40 | |||||||
学分 | 必修:41学分 选修:38学分 | 必修:11学分 选修:24学分 | ||||||||||||
(五)关于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教学)计划的说明
外语课程从三年级起开设。有条件的学校,如需在一至二年级开设外语课程,必须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开设。在一至二年级进行英语课程实验的学校,每周不多于2课时,在“地方和校本课程”安排课时,不得挤占其他学科的课时。
艺术在一至九年级开设,其中一至七年级以音乐、美术为主线,融入舞蹈、戏剧、影视等内容,八至九年级可分项选择开设。
劳动为独立的学科类课程,每周不少于1课时,每学年至少35课时。劳动、综合实践活动课时可统筹使用,可分散安排,也可集中安排。
2023年秋季学期自小学三年级、初中七年级开始,开设“信息科技”课程,使用修订教材。其余年级仍执行原方案设定的课时比例。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可以适时开展人工智能相关课程学习,逐步推广编程教育,激发学生学习探索人工智能技术的兴趣,培养学生科学素养、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小学阶段校本课程,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选修类课程,班主任工作、少先队活动、校园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由学校统筹安排,整合实施,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在“地方和校本课程”中安排,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安排课时。
小学实施入学适应教育。强化衔接意识,将入学适应教育纳入一年级教育教学计划,教育教学方式与幼儿园教育相衔接。将一年级上学期设置为入学适应期,重点实施入学适应教育,地方课程、学校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主要用于组织开展入学适应活动,确保课时安排。
小学阶段每周按5天安排教学,每课时40分钟。学校可利用地方和校本课程的时间安排一节20至30分钟的短课,供写字、课外体育活动和其他教育活动使用。
学校在保证周总时长、学科课时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可对学段当中学科课时的年级分布、每节课的具体时长作适当调整。
(六)关于普通高中课程(教学)计划的说明
1.普通高中课程由必修、选择性必修、选修三类课程构成。学生毕业学分最低要求144学分。其中,必修课程88学分,选择性必修课程42学分,选修课程14学分(含校本课程8学分)。
2.表中“必修1”表示该学科必修模块1,其余类推。斜杠后的数字(如“/4”)表示周课时数。“学分”栏中无星号数字为必修学分,带星号数字表示选修学分。本方案按每周5天工作制、每天7节课安排。
3.本方案的课程安排有两种情况,语文、外语、数学以及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等科目的必修模块,学习的内容和时间都由学校统一安排;研究性学习、艺术(本方案选择分科学习的美术和音乐)、体育与健康三个领域的科目,学校只统一安排学习的时间,学习内容可自主选择。
4.开设选修课程时,应全年级同时开设,采用走班教学模式,学生可以不按行政班上课。
5.学生在高一和高二两个年级8个学段中,至少应完成6个学段的校本课程学习。校本课程必须独立开设,单独计算学分,不能成为变相加课时或者变相补课。排课时,校本课程的课必须全年级各班同时开设,以方便学生走班。
6.高二上学期,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结合家长、老师的意见,开展选择性学习,其中语文、数学和外语等学科是必学科目。在物理、历史两科中选择一个科目,同时在化学、生物学、政治、地理四科中选择2个科目。除此以外,还应在艺术、体育等其他领域或科目自主修习一定的学分,以保证每一学年在所有学习领域都获得一定学分。
7.规范开设学生发展指导课程。结合各校实际,面向全体学生,开设20课时左右学生发展指导课程,重点做好学生自我认知、生涯规划、选科指导等工作。
(七)关于在中小学开设书法课的说明
根据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教基二〔2011〕4号)精神,我省中小学要通过开设书法课程和相关课程实施推进书法教育。小学一至六年级要在语文课程或地方课程中每周安排1课时的书法课;初中阶段可在地方课程或校本课程中每周安排1课时的书法课;普通高中要在语文等相应课程中设置与书法教育有关的选修课程。中小学还可在艺术、综合实践活动、校本课程中结合学科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书法教育。
(八)关于中小学实验教学的说明
学校要将实验教学纳入教学管理规程,分年级、分学科制定切实可行的实验教学计划。针对不同学段教学要求精心设计实验教学内容,组织开展好基础性实验和拓展性实验(含探究性实验、创新性实验、综合性实验等)。加强实验教学过程管理,确保实验教学内容和课时,严格实验教学程序和规范。中学在制定课程计划的同时,应按有关要求合理安排理科实验考查。
(九)关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说明
综合实践活动侧重跨学科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中小学要高度认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特别是研究性学习对学生能力提高和综合素质培养的作用。制定课程实施及评价方案,确保课程的开设及质量,探索研究性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途径和方法。学校根据教育教学计划灵活安排研学旅行时间,一般安排在四到六年级、七至八年级,研学旅行使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课时。
各校要切实保证综合实践活动时间,在开足规定课时总数的前提下,根据具体活动需要,把课时的集中使用与分散使用有机结合起来。要加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与班团队活动、科技文体活动、课后服务、兴趣小组活动等的统筹实施,提高课程整合水平。
(十)关于体育与健康课程的说明
小学一、二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三年级起至初中阶段每周3课时,高中阶段每周2课时。常州市深化体育改革钟楼实验区及63所实验校可适当增加课时。
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共计12学分,高中一、二、三年级各学习4学分,含体能模块必修1学分,健康教育专题必修1学分,必修选学六大运动技能10学分。
小学至高中各年级必须按规定开足开齐体育与健康课程,确保教学课时,同时应利用体育活动课、课间操及其他综合性文体活动等,保证学生每个学习日(正常天气)有不少于1.5小时校内户外活动时间。
各年级体育与健康课程、大课间与体育活动实施应充分体现体育实践活动特点,保证学生参加体育锻炼有适宜的运动密度、练习密度和运动负荷。
(十一)关于中小学劳动课程的说明
学校要开足开好劳动课程。要明确并保证劳动课程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义务教育阶段一至九年级切实开设劳动课程,学校结合实际,可自主选择确定各年级任务群学习数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在整个义务教育阶段课程内容涵盖十个任务群。普通高中阶段要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通用技术课程作为实施劳动教育的重要渠道,严格执行通用技术课程标准,课时可视情况相对集中。
各地各校可结合实际加强劳动课程的资源开发,注重统一规范与因校制宜相结合,统筹校内外教育教学资源,开设家政、烹饪、手工、园艺、布艺等相关课程。
(十二)关于少先队活动、班(团)活动及各种专题教育的说明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2021年1月31日)要求,要将少先队活动作为国家规定的必修活动课落实好,小学一年级至初中二年级每周安排1课时,可在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中统筹安排。各校要把少先队活动、班(团)队活动排入课表,确保活动时间。
各校应将安全教育、环境教育、健康教育、法治教育、科技教育、预防艾滋病教育和毒品预防教育等各种专题教育渗透在相应课程中具体实施。加强对学生民法典教育。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教育专题班团队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借开展专题教育活动,加重学生负担,强行向学生推荐学习材料。
(十三)关于心理健康教育地方课程教学的说明
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1〕10号)精神及《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苏教基〔2021〕3号)要求。省教育厅从2016年秋学期起,向全省中小学推荐使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地方教材,未经审定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材料一律不得再使用。我省心理健康教育地方教材为小学一至六年级、初中七至九年级、高中一至三年级每学年一册,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提供。各小学、初中、高中须利用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时间,每两周开设不少于1课时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
(十四)关于在中小学开设国家安全教育课程的说明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安函〔2021〕7号)精神,我省中小学要结合各学段主要目标和主要内容,通过开设专门课程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方案,要保障国家安全教育课时安排,小学每学年不少于5.5课时,初中、高中每学年不少于11课时。
(十五)关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使用的说明
各校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宣传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使用工作的通知》(教材厅函〔2021〕5 号)精神,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其中,小学低年级、高年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以下简称《读本》)分别安排在三年级上学期、五年级上学期,初中《读本》安排在八年级上学期,高中《读本》安排在高一年级上学期。小学、初中、高中《读本》要作为必修内容,利用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课、班团队课、校本课程等统筹安排课时,由思想政治课教师主讲,每册集中学习1学期,平均每周1课时。
(十六)关于《中华民族大团结》使用的说明
各校要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教民〔2021〕1 号)要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切实做好相关工作。从2022年春季学期起,在七年级开设民族团结进步专题教育课,课程不少于12课时,可结合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以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班会、团(队)会、社会实践等活动统筹实施,创新教育教学方式。
二、教学时间安排
具体安排见附件2。
(一)第一学期从2023年9月4日至2024年1月28日结束,实际教学时间100天。中学2024年1月23日至1月25日安排期末考试,小学2024年1月25日安排期末考试,2024年1月29日起全市中、小学生放寒假。
(二)第二学期从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6月30日结束,实际教学时间为92天。中学2024年6月25日至27日安排期末考试,小学非毕业班2024年6月27日安排期末考试,小学毕业考试初定于2024年6月15日进行。2024年7月1日起全市中、小学生放暑假。
三、教科研活动时间安排
(一)中学教科研活动时间安排
学科 时间 | 二 | 三 | 四 |
上 午 | 历史、地理、初中道德与法治、高中思想政治 | 体育与健康、美术、音乐、通用技术 | 生物学、信息科技、劳动 |
下 午 | 语文、数学、物理 | 外语、化学、综合实践 |
(二)小学教科研活动时间安排
学科 时间 | 二 | 三 | 四 |
上 午 | 道德与法治 | 数学、科学 | 外语、信息科技 |
下 午 | 语文、体育与健康、劳动、综合实践 | 美术、音乐 |
四、其他要求
(一)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小学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规范课程教学工作、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要求,加强教育管理,认真执行课程计划,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机构及学校要切实转变教育观念。在安排新学年课程计划的同时,应制定相应的教师教育培训计划,构建校本教研制度,各校安排教师课务时,要为教师参与全市中小学教科研活动积极创造条件;要建立健全科学的教育质量和学生发展评价体系,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着眼学生的全面成长和终身发展,形成符合素质教育的人才观、质量观和课程观。
(三)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的要求,加强对学校课程计划执行以及教学用书使用的管理。严禁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取代国家课程,不得擅自使用未经国家或省教育厅审查通过的书本资料(包括境外原版或改版教材、教学用书和教辅材料)。严格执行“双减”政策要求。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提高难度、加快进度;不得有提前结课备考、违规统考、考题超标、考试排名等行为。要加大依法治教的力度。将课程计划的执行情况和教学用书的使用情况纳入对学校的综合督导内容,对学校在执行课程计划中出现的违规现象予以制止,并下发整改意见书,敦促整改,加强对学校领导的责任追究。
(四)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要围绕课程标准实施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教学研究和实践探索,积极探索并构建促进学校及师生发展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确保新课程的深入推进和全面实施;要根据本课程计划,结合统编三科教材的使用以及学校实际制定本校课程计划,安排教学工作,并将本校课程计划等信息及时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布,在实施课程(教学)计划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常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