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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与信息化机构及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3-11-21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配置员

常州市新北区新龙实验学校

网络安全与信息化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学校信息化环境建设的精神,推进我校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提高教师课堂教学效率,改变教与学的方式,并逐步将教育、教学和管理架构到信息化的平台上,打造数字化的教育环境,全面提升学校办学整体水平。

二、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组  员:行政干部、年级组长

校级首席信息官:顾琴娣主任

工作小组成员

组  长:分管副校长

副组长:相关行政干部、组长

组  员:技术教师  年级组信息员 学科组信息员

三、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制定校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确保学校信息化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2.建立机制、落实经费、保障学校信息化建设的推进。

3.指导、监督、落实教育信息化建设各项具体业务工作,信息化发展及管理工作规定,专用经费的使用管理。

4.组织召开校信息化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5.制定信息技术培训计划,搭建师生信息化平台,对教师进行信息专业技术能力培训,推进教育教学信息化。

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信息化建设的文件规定和工作部署,具体做好学校信息化建设、信息安全、管理和应用工作。

2.按照学校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具体落实措施,推进信息化工作开展。

3.定期检查、分析学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认真抓好各项措施落实。

4.协调处理涉及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组织制定有关共性的技术和应用标准。

5.按照学校信息技术培训计划,搭建师生信息化平台,对教师进行信息专业技术能力培训。

6.推进教育教学信息化,落实信息化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推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开展网上教育活动,提高教学有效性。

7.推进德育信息化工作,以正确的导向引导。

8.定期召开综合或专项信息化工作经验交流会,及时总结推行典型经验,提高依法推进信息化使用的水平。

9.建设智慧校园。根据《江苏省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指导意见》,对照“江苏省中小学智慧校园申报自评表”的各项指标(一级、二级、三级指标)达标细则具体实施。

10.会商决定需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的其它事项。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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